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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拟聘人员符合我县东委〔2021〕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条件的,医学类博士毕业生(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试用期(一年)结束后,给予15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兑付。
医学类硕士毕业生(具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规培证),试用期(一年)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不含规培时间),给予4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兑付。
引进学(专)科带头人(需经主管部门认定,下同)、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议的(全职在如东工作),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省级学(专)科带头人、省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年薪可享受150万元;地市级学(专)科带头人、地市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专家年薪可享受100万元。
政策咨询:0513-68508066(如东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