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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上思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了位于上思某木材公司生产区的一批生产设备、电动车、桉树原木、板材及被执行人名下房产。
基本案情
2022年6月至8月间,黄某华、吴某华、黄某业、黄某模等12人先后将桉树原木运到上思某木材公司出售给被执行人王某伟,交易总金额约100万元。销售约定,王某伟收到木材三天之后付清桉树原木款。三天后,王某伟未按照约定支付,12人多次催讨,均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黄某华、吴某华、黄某业、黄某模等12人分别将王某伟起诉至上思法院。法院判决王某伟支付黄某华、吴某华、黄某业、黄某模等12人原木价款及延期利息和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王某伟依旧未履行义务,黄某华、吴某华、黄某业、黄某模等遂向上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立即对王某伟名下动产、不动产、保险、股票、网银、厂房设备等信息开展查询布控。经查,王某伟名下有一套房产,同时申请执行人还提供了生产设备的线索。随即,执行法官查封了王某伟房产,并火速赶往生产区,碰巧遇到要往外运的桉树原木和板材,执行法官当场拦下车辆,依法查封了一批生产设备、电动车、桉树原木、板材。为顺利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尝试与王某伟沟通,但对方电话一直处于空号状态,申请执行人及场区工作人员均反映很久没见到王某伟了。为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考虑涉案当事人众多,且桉树原木、板材不宜长期保存,属于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执行法官立即启动了拍卖、变卖木材流程。
下一步法院将继续启动拍卖、变卖程序,将查封的生产设备和房产予以拍卖,所得款项用于抵付原木价款。
法官寄语
买卖讲信誉,诚信经营才是持久生财之道,逃避执行不是长久之计。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对义务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抵偿债务。对逃避、阻挠、抗拒和不协助执行的被执行人,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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