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王超先生为公司本年轮值的总裁、聘任周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
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竹泉、常欣、孙玉亮
2023年 1月 9日